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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4年度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申报工作的通知

关于做好2024年度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申报工作的通知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2024年度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: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体现正确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、学术导向,选题有重大意义、内容有重要创新,体现主体性、原创性和前沿性,对推动理论创新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;符合学术规范,注重思想性、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,内容厚重、文风朴实、文质兼美。

2.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(含教育学、艺术学、军事学),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“优先靠近”的原则,选择一至两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。

3.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,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应为“良好”及以上。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%,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。

4.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(附件1)书面推荐,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。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,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。

5.申报成果形式应为中文学术专著,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、不超过100万字。

6.申报成果鼓励独著,如合著,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;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;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2024年度《成果文库》项目实行网络申报。

1.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《申请书》一式3份(附件2)、《成果概要活页》一式7份(附件3)、成果书稿一式7份。以往年申请《成果文库》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,须附详细修改说明(附件4)。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,须提交结项证明,其中包括资助类别、项目号、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。

2.《成果概要活页》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、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,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。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,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对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通报批评,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,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分。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规定处理外,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1.网络平台申报时间: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xm.npopss-cn.gov.cn)在线申报,并上传《成果概要活页》、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,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。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1日至4月20日开放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。

2.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: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(星期一)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科技处。

3.详细通知见

http://www.nopss.gov.cn/n1/2024/0220/c431033-40180198.html

联系人:孙昕

联系方式:5196508(6508

附件:

1.指定出版机构名单

2.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申请书

3.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成果概要活页

4.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申报成果修改说明

5.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322